2021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精選試題(4),更多關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試題,請關注新東方職上網(wǎng) ,或微信搜索“職上中級會計師”。
1[.單選題]下列關于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B.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D.成年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答案]D
[解析]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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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單選題]下列行為中,不構成代理的是()。
A.甲受公司委托,代為處理公司的民事訴訟糾紛
B.乙受公司委托,以該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為申請專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會上致辭
[答案]D
[解析]代理適用于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選項B),也適用于法律行為之外的其他行為,如申請行為(選項C)、申報行為、訴訟行為(選項A)。
3[.單選題]張三為乙花卉公司業(yè)務員,負責甲寫字樓內(nèi)各公司和租戶的日常預訂花卉訂購及綠植租賃和養(yǎng)護業(yè)務多年,張三每月月底向甲寫字樓內(nèi)相關客戶收取花卉的貨款及綠植租賃費、養(yǎng)護費。2019年5月5日,張三從乙公司辭職。5月30日,張三仍按往常向甲寫字樓的用戶收取款項。寫字樓內(nèi)的用戶不知內(nèi)情,照例交款,張三亦如常開出蓋有乙公司公章的收據(jù),之后張三下落不明。根據(jù)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張三的行為構成濫用代理權,應由乙公司向甲寫字樓內(nèi)用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再向張三追償
B.張三的行為構成狹義無權代理,應由張三向甲寫字樓內(nèi)的用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張三的行為與乙公司無關,甲寫字樓內(nèi)的用戶應當向張三追究合同責任
D.張三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應由乙公司向甲寫字樓的用戶承擔合同義務
[答案]D
[解析]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4[.單選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A.劉某與趙某之間的婚姻糾紛
B.甲、乙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王某病逝后其子女之間的遺產(chǎn)繼承糾紛
D.丙企業(yè)與員工黃某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
[答案]B
[解析]仲裁法的適用范圍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chǎn)糾紛。與人身有關的糾紛(婚姻、繼承、收養(yǎng)),不適用仲裁法勞動爭議由法律規(guī)定的組織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調(diào)整。
5[.單選題]甲、乙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訂有有效的仲裁條款,后因合同履行發(fā)生的糾紛,乙未聲明有仲裁條款而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該案,首次開庭后,甲提出應依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解決糾紛,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下列對該案的處理方式中,正確的是()。
A.法院與仲裁機構協(xié)商解決該案管轄權事宜
B.法院繼續(xù)審理該案
C.法院中止審理,待確定仲裁條款效力后再決定是否繼續(xù)審理
D.法院終止審理,由仲裁機構審理該案
[答案]B
[解析]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駁回乙的起訴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才提交仲裁協(xié)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xié)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xù)審理。
6[.問答題]甲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專門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yè)務的乙公司代理采購一批專用設備,并授權乙公司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乙公司在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時,雙方秘密商定,乙公司在若干合同條款上對中標供應商予以照顧,中標供應商作為答謝提供給乙公司一批辦公設備。請問乙公司代理簽訂采購合同的行為是否有效,由此給甲行政機關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
[答案]乙公司代理簽訂合同的行為無效,給甲行政機關造成的損失應由乙公司和中標供應商承擔連帶責任。乙公司在行使代理權時,利用代理權謀取私利,不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其行為屬于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濫用代理權行為。根據(jù)《民法總則》的有關規(guī)定,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的,其行為視為無效行為,給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7[.問答題]甲公民從某百貨商場購買了一個高壓鍋后,因其出國工作而一直沒有使用。3年后,甲公民回國使用高壓鍋時,發(fā)現(xiàn)存在質(zhì)量問題,他回憶當時購買高壓鍋時某百貨商場并未聲明高壓鍋存在質(zhì)量問題。請問如果甲公民起訴,是否已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
[答案]甲公民起訴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由于百貨商場并未聲明高壓鍋存在質(zhì)量問題,那么,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甲公民使用并發(fā)現(xiàn)高壓鍋存在質(zhì)量問題之日起開始計算,且未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因此,甲公民仍有權在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之日3年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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