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chǎn)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qū)面積的比例小于( )時,其火災危險性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5%
10%
20%
30%
燃點在300℃以下的天然纖維屬于( )類可燃固體。
甲
乙
丙
丁
生產(chǎn)過程中產(chǎn)生的爆炸下限( )的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屬于甲類。
小于5%
大于等于5%
小于10%
大于等于10%
關于生產(chǎn)火災危險性分類中;對于可燃氣體,以( )作為分類的標準。
閃點
自燃點
熔點
爆炸下限
閃點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體和可燃固體物質為( )類儲存物品火災危險性特征。
甲
乙
丙
丁
當可燃包裝材料重量超過丁、戊類物品本身重量( )時,這類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應為丙類。
1/2
1/3
1/4
1/5
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屬于( )儲存物品。
甲類
乙類
丙類
丁類
同一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qū)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chǎn)部分占本層或本防火分區(qū)面積的比例小于( ),且發(fā)生火災事故時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生產(chǎn)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時可按火災危險性小的部分確定。
5%
10%
15%
20%
若丁、戊類廠房內的油漆工段,當采用封閉噴漆工藝,封閉噴漆空間內保持負壓、油漆工段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或自動抑爆系統(tǒng),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區(qū)面積的比例不大于( )時,其火災危險性可按火災危險性較小的部分確定。
5%
10%
20%
30%
乙類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特征有( )。
閃點≥28℃且<60℃的液體
爆炸下限≥10%的氣體
助燃氣體
可燃固體
常溫下與空氣接觸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