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月1日,甲公司對管理用固定資產(chǎn)的預計使用年限由10年改為8年,折舊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為雙倍余額遞減法。甲公司管理用固定資產(chǎn)原每年折舊額為380萬元(與稅法規(guī)定相同)。按8年及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20×1年計提的折舊額為500萬元。變更日該管理用固定資產(chǎn)的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相同。下列關于該項會計估計變更的處理中,不正確的是( )。
- A
對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500萬元
- B
多計提的120萬元折舊應調(diào)整應交所得稅30萬元
- C
將20×1年度增加的折舊120萬元計入當期損益
- D
多計提的120萬元折舊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