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應(yīng)收乙公司賬款2000萬元,已知乙公司財務(wù)狀況不佳,按照當時估計已計提壞賬準備200萬元。2015年2月20日,甲公司獲悉乙公司于2014年年末已向法院申請破產(chǎn)。甲公司估計應(yīng)收乙公司賬款全部無法收回。甲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2014年度財務(wù)報表于2015年4月20日經(jīng)董事會批準對外報出。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因該資產(chǎn)負債表日后事項減少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的金額是( )萬元。
- A
1215
- B
1350
- C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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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