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與供貨商簽訂的水泥供貨合同未約定交貨地點,后雙方對此沒有達成補充協議,也不能依其他方法確定。則供貨商備齊鋼材后,( )。
- A
可通知建設單位自提
- B
應將水泥送到施工現場
- C
應將水泥送到建設單位的倉庫
- D
應將水泥送到建設單位的辦公所在地
建設單位與供貨商簽訂的水泥供貨合同未約定交貨地點,后雙方對此沒有達成補充協議,也不能依其他方法確定。則供貨商備齊鋼材后,( )。
可通知建設單位自提
應將水泥送到施工現場
應將水泥送到建設單位的倉庫
應將水泥送到建設單位的辦公所在地
本題涉及的考點是出賣人的主要義務。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也不能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①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②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yè)地交付標的物。
多做幾道
根據施工合同,甲建設單位應于2013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4年6月1日,乙單位向甲單位提出支付請求,則就該項款額的訴訟時效( )。
中斷
中止
終止
屆滿
某建筑公司與材料商于A地簽訂材料采購合同。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材料運至B地工地時檢驗發(fā)現存在質量問題產生糾紛(后查明材料商注冊在C地,但主要營業(yè)地在D地),建筑公司欲提起訴訟,應由( )法院管轄。
A地
B地
C地
D地
某施工單位在參加投標中有違法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單位5月2513收到。如果施工單位申請行政復議,申請的最后期限為( )。
6月4日
6月9日
7月19日
7月24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人筆錄,由書記員和( )簽名。
審判人員
當事人
陪審員
院長
某施工企業(yè)和某律師簽訂的授權委托書中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事項,則該律師有( )的權利。
提出管轄權異議
代為承認、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
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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